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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8 09:36 来源:江宁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369号,邮编:211100)。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渠道,积极推动公共权力运行公开透明,逐步推进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时间经常化。全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41条,通过图表、图解等方式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22条,网上征集调查22期,收到意见856条,公布调查结果20

(二)依申请公开落实情况

依据《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相关指导意见,严格把控接收、转办、回复各环节。依照《江苏省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加入法律顾问审核把关,依法依规做好回复件的审查。除去上年结转的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今年线上、线下共收到依申请公开623件,全年共办结625件,结转下年继续办理7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了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工作培训,邀请市政府相关专家进行业务授课。及时学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指示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信息公开范围深度,提高群众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要求和《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基础上,主动对接群众诉求,加强互动交流等栏目建设,做到群众有呼声、网站有回应;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做好民意征集与网上调查栏目建设,既让群众积极参与网站发布的身边事,又让各部门准确了解群众的迫切想法与意见建议,持续跟踪效果、不断改进方法,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稳步提升。同时,加大微信公众号信息推送力度,不断提高发布本行政机关政务要闻、通知公示、工作动态等信息比例。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制度规范,我区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一是严格日常管理,通过后台把关、前台检查、定期通报、跟踪改进等方式,形成工作闭合回路,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完善。二建立考核机制,将区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综合考核,明确考核要求,细化考核标准,促进责任落实,有力推动了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9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92

行政强制

                       45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2789.9068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79

  30

  2

  2

  10

  0

 6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87

  25

  2

  2

   8

  0

 3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1

   1

  0

  0

   0

  0

  5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1

   0

  0

  0

   0

  0

  1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7

   0

  0

  0

   0

  0

   7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9

   0

  0

  0

   0

  0

   9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1

  0

  0

   0

  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0

   0

  0

  0

   0

  0

  2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9

   2

  0

  0

   2

  0

 13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4

   0

  0

  0

   0

  0

  1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4

   0

  0

  0

   0

  0

   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2

   0

  0

  0

   0

  0

  12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3

   0

  0

  0

   0

  0

   3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3

   1

  0

  0

   0

  0

   4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9

   0

  0

  0

   0

  0

  19

(七)总计

  581

  30

  2

  2

  10

  0

 6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5

 4

 14

 6

49

 20

  0

 4

 7

 31

12

 0

  1

 5

 18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指标落实还有差距。二是政策解读能力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突出重点,不断提高主动公开质量。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意识,在落实好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基础上,重点突出重大决策、重点领域、基层政务、规划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二是改变方式,不断提高政策解读水平。杜绝简单复制文件或制作文件精简版解读的问题,逐步强化对政策的决策背景、实施依据、研判过程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解读;同时,努力突破传统文字解读方式,着力增加图片解读和视频解读元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江宁区人民政府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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