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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20 11:00 来源:江宁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发布《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按照创建全省政务公开创新示范区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一)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办事人员专业化水平

新《条例》出台后,我区政府办工作人员迅速开展相关内容学习,认真研读条文内容,并于6月11日召开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工作培训会,邀请专家提供业务指导,并请工程师就网站平台使用规范对全区各单位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办事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二)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

我区十分重视政务公开普及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连接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个纽带,积极打造透明政府。11月10日,在召开的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并研究全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议题中,我区特别邀请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会议,参与“十四五”规划编制讨论,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这也是我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的一项具体实践。11日政府办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10个街道50名居民代表参观江宁区市民中心,了解全区政务服务情况,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决策的透明度。

(三)突出重点领域,扩大公开目录编制范围

2020年,我区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共发布区政府文件21条、区政府办文件34条、政策解读33条、政府会议24条,所有政府信息基本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以国办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为重点,积极编制全区政务公开目录,并将目录编制工作扩大到全区各街道和政府部门,将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基层税收管理、生态环境、义务教育、卫生健康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信息及时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四)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我区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件办理工作,制定了全区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和流程,做好与申请人的沟通协调,掌握申请人的真实申请诉求,确保回复内容符合申请人所需。同时,要求全区各部门依托聘请的法律顾问,为办理的依申请公开回复件提供合法性审查,确保回复件质量。2020年,全区除去上年结转的1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今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95件,其中197件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答复,9件流转至2021年度。

(五)拓展政务公开载体,规范监管运行机制

为扩充政府信息公开受众面,我区将政务新媒体监管和政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将其打造成门户网站外又一个政务信息发布载体。目前,全区46个政务新媒体已经成为我区发布政务信息的重要载体。同时,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及时将全区政务新媒体账号信息录入国办监管系统,对运行情况进行监管,要求各部门建立信息发布“三审”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项工作办理人员,确保账号发布内容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5

5

13

规范性文件

1

1

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2

-35

1730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00

+21

26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61

-42

1019

行政强制

84

+5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

-4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45

49547.15万

(注:“行政许可”栏目中“上一年项目数量”是指本单位2019年行政许可权力事项的数量,“本年增/减”是指本单位2020年行政许可权力事项增减数量,“处理决定数量”是指本单位2020年各类行政许可权力事项作出处理决定总数;表中“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项也依此填写。)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5

6

0

0

0

4

20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8

3

0

0

1

2

9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1

0

0

0

0

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4

0

0

0

0

0

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7

0

0

0

0

0

7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

0

0

0

0

0

6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1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0

0

0

0

0

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4

0

0

0

0

0

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1

2

0

0

0

0

1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3

0

0

0

0

0

3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2

0

0

0

0

0

2

(六)其他处理

30

0

0

0

0

0

30

(七)总计

197

7

0

0

1

2

20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9

0

0

0

0

0

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9

4

3

8

64

61

0

4

31

96

18

3

1

5

27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政策解读制作水平和依申请公开答复能力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组织全区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新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业务能力水平,确保制作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文件,确保公众信息知情权,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二是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各单位按照统一的答复文书模板,规范答复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答复质量。三是以创建全省政务公开创新示范区工作为契机,聘请第三方专业力量对全区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审查,合理优化现有工作制度,确保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合法合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自本年度开展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暨创建全省政务公开创新示范区工作以来,我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过一系列举措,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正继续推进并深化该工作,积极打造具有江宁特色的政务公开创新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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