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有关要求,由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鼓楼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为重点,认真组织推进,将政务公开工作融入全区发展大局,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完善组织机制,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区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贴近群众需求,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全区通过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61条,主要涉及卫生防疫、市场监管、就业创业、招生入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征地拆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财政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社会救助、环境保护、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国有企业运营监管、行政权力配置等领域,主动公开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度,我区下发《关于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和答复规范有关要求的通知》(鼓政公开办〔2020〕1号),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流程。全区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答复规范进行办理,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零差错、无瑕疵。全年累计处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0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度,我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下发《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鼓政办〔2020〕42号)、《关于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和答复规范有关要求的通知》(鼓政公开办〔2020〕1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鼓政办〔2020〕41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鼓政办〔2020〕46号),强化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方面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同时,根据部门职能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下发《政务公开组配栏目保障职责分工表》,要求各单位严格文字内容把关、规范主动公开信息、及时维护目录更新、强化政策文件解读,进一步强化对区政府网站各组配栏目的内容保障,不断提升主动公开质量。另一方面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执行内容“先审后发”制度和日巡网制度,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和《鼓楼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统计清理整合规范工作。2020年,关停注销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账号21个,进一步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2020年,我区一方面下发《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鼓楼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鼓政办〔2020〕34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楼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的通知》(鼓政办〔2020〕40号),调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同时,理顺政务公开领导工作小组工作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能任务,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能夯实组织基础。另一方面在规范工作流程、健全工作制度基础上编制区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考核范围,并聘请第三方进行定期检测和查漏补缺,检测结果和日常监管情况按季度进行通报督办,以制度倒逼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14(2017-202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75 | -2 | 4929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5 | +52 | 52989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157 | +82 | 4356 |
行政强制 | 107 | +1 | 596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0 | -4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66 | 14076.6911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2 | 3 | 0 | 0 | 0 | 0 | 10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2 | 3 | 0 | 0 | 0 | 0 | 2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8 | 0 | 0 | 0 | 0 | 0 | 4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重复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七)总计 | 102 | 0 | 0 | 0 | 0 | 0 | 10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2 | 1 | 0 | 3 | 16 | 7 | 0 | 2 | 0 | 9 | 4 | 0 | 0 | 0 | 4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鼓楼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够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够到位等。下一步,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重点改进:
(一)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督促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一方面规范政务公开具体流程,明确公开事项单位、科室、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将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固化到现有办公系统和业务系统中,实现政务公开操作与政务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另一方面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相关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动态化管理水平。
(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一方面对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各单位结合上级部门相关部署,进一步扩大公开领域,突出公开重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深入学习培训,以进一步提升全区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及答复工作更加精细、规范。
(三)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方面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资源与数据,探索集约不同的信息发布平台,优化设置统一的信息发布入口,实现各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生成发布便捷、高效;另一方面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集约整合,进一步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