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领导分工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工作,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建立长效机制奠定了组织基础。
为从制度上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和安排,强化对工作人员的约束能力,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强调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务,通过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都尽量及时向基层、向社会公开,接受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加强内部管理,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经常召开例会,对相关科室和教育系统联系人进行培训,熟练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南京市民办教育机构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他们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责任和职责。
2020年,根据《鼓楼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鼓政办〔2020〕43 号)、《区政府办关于做好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鼓政办通(2020)18 号)要求,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教办厅函〔2019〕39号)的通知要求,我们对涉及鼓楼区领域的19条公开事项的事项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等内容进行了认真梳理,并拟定了《鼓楼区教育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三)强化业务流程,促进公文类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强化业务流程中的信息采集,促进办公自动化系统与政务公开网站协同建设。升级了电子政务平台,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极大的便利。比如,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流转的公文类信息,在拟稿阶段,就让拟稿人选择好信息公开的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免予公开),完成发文程序后,负责信息公开发布的同志,第一时间就可以直接从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将成文的、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网上发布,在流程建设上,索取信息更加便捷,删减了不必要的环节。
(四)加强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进一步加强了政策解读的功能,在网上及时公布一些热点的信息,如今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培训机构的复学信息、教师招聘、录用、教师资格报考、高考、中考、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政策等都是社会关心的热点,我们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对外开通的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有专人负责接听,并实行首问负责制,耐心地解答各种办学咨询。同时做好依法严格审批工作,对申办的民办教育机构组织考察小组仔细查看材料、实地考察,符合条件的发行政许可通知书;对于不予设立的也给出书面通知,告知理由。严格按期限完成行政许可审批程序。
2020年,教育局主动公开信息41条。
2020年通过公开受理当面提交的行政许可有20件:南京魔一力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博人合亚教育培训中心、南京鼓楼泽远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南京英泽辅英语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六月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南京七巧板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壹馨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博文堂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南京铭扬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崇杰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勤航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南京朗唯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南京金宁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南京趣尚学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启骋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南京鼓楼心田花开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南京鼓楼学成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厚栋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童睿幼儿园、南京金陵湾幼儿园。
经统计,2020年我区审批的民办教育机构共培训337550人次,其中语言类培训64011人次,高考辅导类0人次,中小学学科类培训90130人次,计算机培训7758人次;艺术类培训130319人次,其他形式培训14238人次。专职教师 2911人,兼职教师771人。
2020年,我区教师资格认定通过659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888 | -2209 | 67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5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 | 2180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非公文类、动态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还有待加强。我局将根据《鼓楼区教育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规范做好非公文类、动态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