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有关要求,由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五部分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鼓楼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契机,着力在落实《条例》内容、夯实工作基础、拓宽公开渠道、突出重点领域等方面下功夫,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一)新《条例》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新《条例》正式施行后,我区迅速转发了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关于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培训材料,要求区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同时,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专门召开新《条例》宣传培训会,并邀请相关专家就《条例》内容要点、新旧《条例》衔接等问题进行全面培训和深入解读,有效提升了全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从业人员的工作水平,有力保障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度,我区通过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49条,主要涉及财政信息、市场监管、重大建设项目、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环境保护、就业创业、安全生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领域。从全年主动公开内容来看:一方面,重点领域公开进一步突出。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并要求全区各相关单位紧密结合上级条口部门工作部署,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本系统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扩大公开领域,突出公开重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另一方面,主动公开效果进一步提升。按照省、市统一要求,指导各单位编制和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9年各行政单位预算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等专项信息,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总体而言,全区各行政主体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领域的公开力度不断加大,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度,我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流程,立足于了解申请人真实意图,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把关、逐一审核答复内容及程序,全年累计处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90件,其中,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8件,按期办结率100%。
全年受理办理的依申请公开件中,予以公开113件,部分公开11件,不予公开7件,无法提供59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或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四)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健全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办法,明确细化各单位维护栏目及相应职责。同时,下发《政务公开组配栏目保障职责分工表》,要求各主动公开责任单位严格文字内容把关、规范主动公开信息、及时维护目录更新、强化政策文件解读,进一步强化对区政府网站各组配栏目的内容保障,不断提升主动公开质量。
二是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借助各类媒体平台的优势作用,多形式、及时对外发布政务信息,尤其是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常态化定期公布政府工作动态、更新政务公开信息、传递政策资讯,与群众交流互动,适时引导网络舆情,多渠道、多层面的信息发布,有力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2019年,我区在进一步完善区级政务公开规则、办法及操作流程的基础上,通过编制区级政务公开年度要点及实施方案,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考核范围,按季度进行通报督办,并将结果对社会公开,同步积极探索将第三方评价结果纳入整体考核指标体系,以制度考核倒逼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1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77 | -2 | 3419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72 | -57 | 27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080 | +77 | 872 | |
行政强制 | 89 | +18 | 38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0 | +1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91 | 1882.8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87 | 1 | 18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2 | 1 | 11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1 | 1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5 | 5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7 | 5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89 | 1 | 19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0 | 1 | 2 | 13 | 10 | 1 | 2 | 1 | 14 | 4 | 4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鼓楼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距离人民群众对高质量信息公开的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组织体系运转不够顺畅,依然存在人员变动频繁、职责界定不清,单位内部信息公开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主动公开质量仍需提升,还存在政策文件主动解读不足、效果有待提高等问题;依申请公开办理需更加精细规范,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全区依申请公开办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下一步,将从以下几方面重点改进:
(一)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着力于健全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和督促全区各单位及时完善本单位的制度建设,强化人员力量配备,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水平。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好宣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全区各相关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
(二)强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对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各单位结合上级部门相关部署,进一步扩大公开领域,突出公开重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重点将进一步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三)强化专业领域学习培训。结合省、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统一安排,强化全区依申请公开办理人员的学习培训,重点加强新修订《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意见》(苏政办发〔2018〕112号)等相关文件和法规的学习研究,进一步规范受理、办理、答复等各环节的流程操作;同时,针对当前依申请公开诉求日益多元复杂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多部门综合协调与协商应对机制,确保办理程序和答复内容的合法性,尽最大努力避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问题。
(四)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继续按照省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要求,在宣传、网信部门统筹指导下,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和完善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