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区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不断提升主动公开质量,着力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全年通过“中国·南京”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条,受理、办理依申请公开件5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9.4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9 | 4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9 | 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7 | 3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51 | 5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2 | 3 | 3 | 2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区政府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质量仍需提升。尽管当前政务公开信息质量相较以往已经有了较大进步,但涉及政府工作中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的信息,尤其是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等信息仍相对较少。特别是政策解读环节,还存在主动解读不足、解读形式单一等问题。二是依申请公开需更加精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后,新旧条例交替过程中涌现出较多法律法规的适用性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深入学习、研究和培训,确保办理及答复工作更加精细、规范。
下一步,将从以下三方面重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公开内容审核把关。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每日巡网、审核,及时督促、提醒各单位按照年度实施方案明确的公开重点、职责栏目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并对本单位公开内容和文字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栏目信息严谨务实、准确无误、更新及时。
(二)加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对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各单位结合上级条口要求,进一步扩大公开领域,突出公开重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重点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三)加强专业领域学习培训。结合省、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统一安排,适时组织全区依申请公开办理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受理、办理、答复等各环节的流程操作;同时,针对当前依申请公开诉求日益多元复杂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多部门综合协调与协商应对机制,确保办理程序和答复内容的合法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