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1月)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一、总体情况
根据《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我办指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综合科),并按照区政府(鼓府发〔2008〕123号)的要求,及时归档,便于现场查阅。截至2019年底,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鼓楼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一是制定《鼓楼区人防办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制定《鼓楼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规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使公文、报告等材料在生成过程中明确是否需要公开;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区人防办根据政府信息工作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单位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内容,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把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四是扎实做好新条例贯彻落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等工作,区人防办组织进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提高信息公开承办人员能力素质。同时,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利用本办宣传栏及网络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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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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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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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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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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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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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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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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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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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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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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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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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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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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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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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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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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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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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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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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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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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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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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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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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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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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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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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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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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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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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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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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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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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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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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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信息公开不及时,有待进一步加强。
2.信息公开不全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3.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力度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本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及时报送信息,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本办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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