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19年3月,鼓楼区档案馆和鼓楼区地方志办合并后,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信息工作制度》,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科室)。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的通知》及鼓楼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方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政府各项公开信息,鼓楼区档案馆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于2008年8月起正式对外接待查阅。目前累计接收政府公开信息文件共计1640份(其中原鼓楼1272份,原下关368份)。馆(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鼓楼区档案馆(地方志办)在2019年度共计产生政府信息46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46条,无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和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工作动态类3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发布:一是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在南京网站统一平台对外发布;二是利用单位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对外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71950.26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馆(办)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信息的发布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等。2020年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馆(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在思想认识方面,按照《条例》和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全体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信息公开意识。
2、在工作机制方面,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政府信息产生的源头抓起,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进一步完善报送机制。
3、在平台维护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和管理,增强信息公布的及时性与实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可以公开的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积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