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南京市鼓楼区财政局编制。年度报告的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南京市鼓楼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京市鼓楼区财政局综合科,地址:山西路124号,邮编:210009,电话:025-8323015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鼓楼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理财、扩大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吸纳意见、改进加强工作的重要手段。
我局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以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完善预算公开日常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依托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省、市主流新闻媒体,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同时,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耐心解答咨询问题,扩大、细化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增强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除涉密信息外,全区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向社会公开了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和2018年的部门决算。按照区纪委监委要求,在网上公开了《中共南京市鼓楼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 | -3 | 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2 | 170691.06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2019年,我局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落到实处,保障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一是加强局信息公开负责部门(设在综合科)与内部业务科室的紧密联系,及时将业务科室生成的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基本同步;二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干部信息公开、解读宣传财政政策的能力,让更多的群众关心、理解、支持财政工作;三是注意借鉴兄弟机关单位的好做法,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继续坚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责任制度,及时处理网上留言、咨询和相关申请工作,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