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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08:41 来源:高淳区商务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要求,由高淳区商务局办公室汇总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高淳区商务局立足商务工作实际,通过“高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1条,行政复议数量、行政诉讼数量、举报投诉数量均为零。没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也没有依申请公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费用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高淳区商务局政府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还不够高、形式较为单一,公开的数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加以完善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规范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明确责任和分工,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二是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围绕商务领域外贸、外资、消费市场、招商引资、电子商务等工作,提高信息采集、编辑能力,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三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形式。加大图文图表、音频视频等解读形式,通过形象化的展示,使解读信息更加可视、可读、可感,增强政策传播的广泛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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