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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4:03 来源: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和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强化领导,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办公室相关业务负责人担任组员,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

(二)强化措施,确保网站系统安全运行。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前保密审查,凡对外公开的信息都由经办人申请、科长复查、分管领导复核,办公室保密审查再进行发布,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切实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保密关系。

(三)突出重点,强化信息公开质量。围绕事关群众“重点、难点、热点、焦点”的问题纳入政务公开范畴。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主动公开信息近200条,主要涉及疫情防控、政策文件、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方面内容。进一步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发布等环节的管理,保证信息质量和公开的及时性。

(四)拓广渠道,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移动应用程序等多种渠道公开动态信息。2023年通过“健康高淳”微信公众号媒体平台推文500余篇,市级以上对外宣传200余篇。

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正常运行,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按照上级统一要求进行及时、高效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对照公开工作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务公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切实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努力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不断规范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突破。一是进一步学习《条例》内容,强化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夯实工作基础,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长期性的工作来抓。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事前布置、事中督促、事后检查,一抓到底”,同时规范工作流程,强化信息的时效性、专业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增强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三是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进一步扩大、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更好地适应不同群体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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