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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水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15:00 来源:高淳区水务局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根据上级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南京市高淳区水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固城湖北路9号三楼;电话:57312079)

1、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工作。本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主要领导任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检查督办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指导、协调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完善各项制度,规范运作程序。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对需公开的信息在收集分类整理后,报局分管领导把关审核和保密审查后,再编辑发布。各科室抽调业务骨干,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内部运转工作规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转办、督办、投诉处理等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局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并及时向区政府办报送本单位年度工作报告和相关统计数据。

3、拓宽信息渠道,主动及时公开。一是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平台将本系统文件、机构设置、重点工作等向社会公开发布。二是通过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本局有关政务工作情况等。三是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局面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投诉服务热线和传真电话,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电话申请、咨询的受理工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数量。202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余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公开内容。本单位及时更新单位概况信息、政策文件、人事任免、规划计划、重点工作、公示公告等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

3、公开质量。本单位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产生的公文类信息进行认真梳理,重要内容上传区政府门户网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重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的权利,规范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要求,对可以公开的内容,制作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文本。

1、申请受理。一是明确受理职责。明确本单位申请受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服务规范;畅通当面、信函等受理渠道,如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联系电话等。二是建立办理机制。进一步优化简化本单位申请办理流程。三是制定协调机制。明确本单位与其他单位或部门进行办理意见会商或答复意见通报相关工作机制。

2、申请办理。本单位申请办理严格按照规范办理、及时反馈、流程监督的要求。本单位纸质申请件录入依申请子系统的及时性与规范性。

3、监督保障。为确保申请得到及时办理,本单位制定各项监督保障机制。投诉举报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受到投诉举报并查证属实;行政复议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受到行政复议并被纠错;行政诉讼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受到行政诉讼并被纠错。

(四)平台建设

1、查询咨询。一是建立查询渠道。明确本单位纸质政府信息查阅、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渠道。二是及时移送管理。按规定及时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转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发布。一是优化传统渠道。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二是建立特色渠道。拓展公开渠道,通过微博等渠道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2125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取得一定的成效,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信息公开内容有待完善、宣传和培训力度有待加强等。

改进情况: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尽可能完整地提供有效、有用、有价值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公众能明确区分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咨询、投诉、举报的不同,正确行使自己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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