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长者版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各区政府 > 高淳区人民政府
高淳区人民政府
南京市高淳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11:26 来源:高淳区司法局

    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南京市高淳区司法局编制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21年,南京市高淳区司法局紧紧围绕相关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着力解读回应和行业信息公开,积极探索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管理。2021年区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530条,其中通过“高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72条高淳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458条同时根据要求及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和南京市区两级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平台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

针对以上问题,我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加以完善: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条例》深入学习,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培训,着重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工作人员自身能力提升,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把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相联系,与群众切身需求相联系,切实满足便民服务需求,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同时通过外宣方式,将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最新进展通过政务公开的平台,及时告知公众,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本年度无其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京市人民政府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站群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