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南京市高淳区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从“中国高淳”网站(www.njgc.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57338353。
一、概述
2016年,高淳区认真实施《条例》和《规定》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公开平台,扩大公开范围,加大考核力度,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6年,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该项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纳入区政府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区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明确1名区政府办副主任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和1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为进一步强化对各单位网上信息公开发布质量的督促和考核,我区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将信息公开纳入《2016年度区级机关部门(园区)绩效评估实施办法》,年度信息公开考核指标分值占6%。印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从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设、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对全区各镇(街)、开发区、区有关部门进行考核,以考核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同时区委宣传部出台《高淳区政务微博管理考评办法》,将信息公开与新媒体发布融合,定期对全区61家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进行考核,召开2016年度高淳区政务新媒体培训班,有效提升了政务微博信息发布水平。
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省、市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设立人社、档案两大民生相关领域专题网站;加强教育、招商(开发区)门户内容信息保障;建立财政预决算公开专题专栏;依托“我的高淳”APP,设立医疗卫生等公共信息应用;围绕“金花节”、“螃蟹节”、“防汛抗洪”等区内重大事件及节庆活动,协调人民网、新华网等国内权威网络媒体和本地网络媒体,开设旅游、水务类专题专栏,结合“高淳发布”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深入推进教育、医疗、环保、征地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区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285条,其中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3845条,2016年度我区在南京市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9篇。同时通过高淳区本地纸质媒体《今日高淳》和电视平台,充分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16年,全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行政权力事项等内容。
1、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及时主动公开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开了《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高淳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高淳区区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管理办法》、《高淳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办法》、《南京市高淳区国有企业合同管理指引》、《关于公布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等6部政府规范性文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发布了《高淳区2015年统计公报》、《高淳区2016年度第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围绕全区产业发展、经济指标、城乡建设、教育文化、人口发展等领域,梳理各项统计指标,展现高淳发展状况。
3、进一步推进权力事项清单公开
区政务办组织全区39个单位在“江苏政务服务网”高淳区平台共完成行政权力事项入库6525件,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指南入库8104件。办事人员办事人员登录http://njgc.jszwfw.gov.cn/后,可以查询我区各部门的办事基本信息,包括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各类事项设立依据等。另全面公开了部门权力事项的申请材料目录、流程图、咨询方式及投诉渠道等,待所有功能全部上线后,还可实现办理进程及结果查询。
4、稳步推进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
2016年,除涉密信息外,全区各部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了2015年度部门财政决算信息及2016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相关预算明细表,细化公开内容,首次公开会议费及培训费、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支出,公开内容更加完整、全面。公开了高淳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将全区公共预算执行情况、政府资金预算执行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等信息详细表示出来,并对相应专业名词作了详细解释。
5、深化房屋征收及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一是发布了高淳区住房保障对象、认定标准、保障方式等政策,方便公众查询获知具体信息,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居住利益。公开2016年我区保障性住房供应清单,详细公布了保障性住房地址、建筑面积、供应状态等信息,方便公众查询获知具体信息,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居住利益。公布了三批2016年申请保障性住房公示,包括申请人员基本信息、人均建筑面积、家庭收入,保证了信息公开、公正、透明。
二是土地出让方面,在信息公开目录中设立“征地拆迁信息公开”专栏,专题公开: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征地告知书、征收土地公告、补偿安置土地公告。本年度共公开征地拆迁信息162条。
6、加大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扎实做好学校招生信息公开,依托高淳教育网,发布各项招生、考试等政策信息。二是推进就业信息与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各项就业、社保、医保政策和措施,定期发布了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分析报告和职业供求、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名录,公开了办理社保政策及相关经办机构。三是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医疗卫生领域的政策文件如《高淳区重大传染性和不明原因应急预案》、《高淳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全面梳理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卫生许可、医师执业注册许可、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母婴保健机构服务人员资格许可、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许可、再生育一个孩子等七大项行政审批事项,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7、完善公共监管类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环保信息公开。集中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每个季度按时公开国控污染源监测情况,发布高淳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报告。二是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面公开各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文件及预警信息,及时发布重点时期、重大假日、恶劣天气期间的各类预警和预防信息,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三是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样检验信息的公示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
8、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回复及时公开,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方便公众查阅。全年共公开建议提案答复167条。
(二)主动公开途径
2016年,我区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在继续深化政府网站、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等传统平台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移动终端APP等新载体的建设与拓展,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政府信息需求。
1、政府网站
2016年,我区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群的信息聚合作用,将全区41家单位纳入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共享功能,实现了部门网站与区政府网站的信息共享,并优化信息检索及统计功能。围绕民生关注和社会热点,区政府门户网站制作了17个项目的便民服务,推出办事指南事项,方便群众和企业了解办事流程。全年区政府网站群累计发布各类信息8285条,网站访问量百万余次。
2、权威媒体
2016年,中央省市主流网络媒体频频关注高淳,尤其是在节庆期间,人民网、新华网、龙虎网等权威媒体开通网站、双微、手机APP和第三方平台四维直播,达77万人次。此外,“人民网法人微博”、“南京发布”等新媒体大V发布高淳生态旅游信息,双微平台传播辐射过亿人群。2016全年我区在市级以上媒体发稿超过1400篇次,其中国家级媒体发稿约150篇次,省级媒体发稿约300篇次,境外媒体发稿约60篇次。稿件主要围绕我区在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引入落地、改革创新实践、重大节庆活动、迎战超历史洪水等方面的政策解读。
3、政务微博、微信
我区的政务微博如高淳发布、微信公众号如高淳发布,利用微信平台互动查询功能,提供便民信息查询服务,涵盖天气、交通、公积金、火车票等多个民生领域,同时对新出台的政策及时全面解读,对重大项目建设进度进行及时发布,对民生实事推进情况及时跟进。“高淳发布”全年发布微博13108条,“高淳发布”微信拥有近6万粉丝,平均每周阅读量超4万。“高淳发布”共摘得“南京最具影响力政务微博”、“南京最具影响力政务微信”、“南京经典政务微博传播范例”、“南京经典政务微信传播范例”4大项奖,“双微”同时进入南京政务新媒体传播影响力排名前十。
4、手机移动客户端
2016年我区在经过不断的分析论证、技术验证后,终于实现医保在线支付,我区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掌上医院、医保在线支付功能。“高淳人民医院”在“我的高淳”APP中上线,实现了新农合、医保、自费患者在线支付、实时报销功能。通过“我的高淳”APP实名认证体系以及“人脸识别”技术,彻底打破医保“持卡支付”的传统模式,在保证医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实现了“脱卡支付”。经过试用推广,目前,通过“我的高淳”APP注册用户近2000个,交易使用量近6000次。高淳人民医院在“我的高淳”APP中除能实现预约挂号、在线缴费功能外,还可查询住院信息,包括手术情况实时查看、住院帐单、检查报告、每日提醒等。区新闻中心上线新闻类应用“掌上高淳”,发布高淳本地新闻信息,下载量超过1万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本年度全区各单位共接收依申请公开34件,其中,办理34件,答复34件。本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从申请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与公众关系密切的征地拆迁、社会保障、重大工程项目等方面。
四、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全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均免费提供,暂未收取资料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我区未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国务院、省、市三级政府的工作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对照2016年年初定下的工作目标,仍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充实和丰富,公开渠道与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够均衡,存在更新速度慢、查询困难等问题;三是部分单位只重视在上级的网站上进行信息公开,对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区将根据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信息公开的建设管理工作。
1、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拓展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我区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2、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建设。通过制度建设,完善和规范政府网站建设,加强对各部门数据上报更新建设的管理与考核,积极推进网站群功能建设,完善栏目体系设计,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效能。
3、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网站建设培训工作。按照省市要求,组织开展应用培训,加强人才培养,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化工作的需要。
七、附表
2016年度高淳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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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885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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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49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44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108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0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17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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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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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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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9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5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6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8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3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405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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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5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34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5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5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5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4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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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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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