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南京市高淳县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南京市高淳县
2010年3月9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南京市高淳县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市政府网站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本单位互联网站(http://www.njgc.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高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57338176。
一、概 述
今年以来,在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信息办的直接指导下,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序、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09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情况概述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宁政办发〔2009〕108号)和《高淳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牵头,县委宣传部、监察局、法制办、公安局、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配合,协调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高淳县电子政务中心,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围绕“管理科学、程序严谨、操作规范”的工作要求,去年,我县结合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工作,分三批组织了33个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和信息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分别就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编制相关业务知识、政策规定等作了专题辅导,并就政府信息公开使用操作及信息维护、管理等相关内容作了上机培训,提升了我县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运行有序。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县把各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部门行政效能考核范畴,各责任单位也根据要求,认真落实了本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工作责任,通过一系列制度规范和约束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采取不定期方式进行抽查,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领导重视不到位、组织机构不健全、工作经费不配套、政府信息发布不及时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我县在2009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287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83条,无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无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我县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县政府产生的公文类信息进行认真的梳理,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以鲜明的蓝色“政府信息公开”标识,链接到市政府网站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高淳县栏目进行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县到200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9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6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7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4%;规划计划类的信息2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6%。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102条,主要包括教育类信息8条,医疗卫生类信息24条,社会保障类信息17条,土地管理类信息2条,环境保护类信息2条,扶贫救助类信息30条,安全生产类信息3条,产品质量类信息4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监督和项目建设方面的信息22条,主要公开了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实施情况等信息,方便了公众知晓政府公共资金使用情况。
为方便公众了解政府信息,我县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建设方面开展了相应的工作。一是在《县政府》专栏里及时公布县级层面信息;在门户网站醒目处设置进行最新动态信息板块,方便群众了解政府工作最新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由相关部门做好部门内部信息更新工作;二是增设政策解读栏目和公务员考录信息,丰富信息内容,完善网站建设;三是加强了行政执法专栏建设,进一步规范了阳光权力运行服务内容。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县2009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县200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8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8次。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县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七、政府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工作人员为政府办公室行政和事业编制人员;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该项费用纳入政府办公室行政经费列支;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未发生此类相关费用;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相关费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今年以来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我县政务工作起步晚、基础弱,与上级要求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知理解不够,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二是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单位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不大,业务素质还有待提升;三是网站信息资源整合和利用率不高,服务水平有待深化等等。
九、说明与附表
(1)本次统计仅为县政府的信息公开,不包括下属单位的信息公开内容;
(2)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516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516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73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0
|
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2)“非本部门掌握”数
| 条
| 0
|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4)“免予公开范围1”数
| 条
| 0
|
(5)“免予公开范围2”数
| 条
| 0
|
(6)“免予公开范围3”数
| 条
| 0
|
(7)“免予公开范围4”数
| 条
| 0
|
(8)“免予公开范围5”数
| 条
| 0
|
(9)“免予公开范围6”数
| 条
| 0
|
(10)其它原因
| 条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0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0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0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8
|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递送费
| 元
| 0
|
4、复制费(纸张)
| 元
| 0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0
|
6、复制费(软盘)
| 元
| 0
|
7、其它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4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3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
1、“免予公开范围1”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国家秘密之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2、“免予公开范围2”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3、“免予公开范围3”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因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4、“免予公开范围4”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5、“免予公开范围5”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6、“免予公开范围6”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