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南京市高淳县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南京市高淳县
2009年3月19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南京市高淳县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市政府网站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本单位互联网站(http://www.njgc.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高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57338176。
一、概 述
根据《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8年4月1日起我县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县专门配备了3名全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08年底,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年以来,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08年是我县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年,县政府高度重视,明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牵头,县委宣传部、监察局、法制办、保密局、公安局、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配合,协调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办公室(2008年9月,经县编委批准已经成立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规划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共60家确定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和单位。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在全县的统一组织协调下,明确了具体科室和工作人员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工作处理科室。县教育、卫生部门还分别对下属25家学校和1家医院部署了信息公开工作,促使学校和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序开展。
(二)建立规章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在完成高淳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工作后,根据《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结合县情实际,制定出台了《高淳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高政发[2008]18号),并由此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和保密审查机制等制度。目前,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具体负责,每10日左右将有关政府信息收集分类整理后,报县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把关审核和保密审查后,再由电子政务中心工作人员编辑发布。各责任部门和单位根据要求,认真落实了本部门和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内部运转工作规范,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运行机制、工作程序、保障措施、工作进度等,通过制度来规范和约束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转办、督办、投诉处理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完善公开方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部分。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南京市政府网站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将县政府及下属责任部门单位文件、机构设置、重点工作、重要会议以及有关重要新闻等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也及时公开和更新了政务服务电话号码,各责任部门和单位有网站的也通过本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会议或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县人民政府有关政务工作情况、县人民政府决策的有关重大事项以及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等。
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各责任部门和单位主要通过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一系列规范文本,面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投诉服务热线和传真电话,积极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及电话申请、咨询和投诉的受理工作,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要。
(四)加强宣传培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社会影响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处于开始阶段,不单是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太了解,甚至部分政府公务人员也不是很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使公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我县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报道,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反响。2008年1月21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召开后,我县于3月21日召开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议,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并邀请中国南京网站专家领导对各镇、各部门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人员开展了政府信息上网业务培训。6月26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暨电子政务建设推进会,会上也对各责任部门、单位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业务培训。随后,从6月30日起到7月9日,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结合电子政务业务培训到全县32个行政执法部门调研和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适时组织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并进行了整改。在此基础上,年底县政府办公室对全县60家责任部门和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督查。通过督促和检查,进一步推动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截至2008年底,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我县在2008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253条(包含规范性文件(除政府规章外)),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162条,无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无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我县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县政府产生的公文类信息进行认真的梳理,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以鲜明的蓝色“政府信息公开”标识,链接到市政府网站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高淳县栏目进行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县到200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6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5.4%;规划计划类的信息22条,其中包括《高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高淳县“十一五”交通发展规划》等20个专项规划和《高淳县“十一五” 新区发展规划》等1个区域规划,占总体的比例为12.6%。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49条,主要包括教育类信息7条,医疗类信息7条,社会保障类信息16条,土地管理类信息1条,环境保护类信息1条,公共卫生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类信息3条,食品药品质量类信息12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8条,主要公开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和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等信息,方便了公众知晓政府公共资金使用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县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建设方面开展了相应的工作。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还在县行政服务中心,通过制作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并与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检工作结合起来,实行科学分类管理,通过不同方式向公众公开,方便了群众查阅。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县2008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通过政府网站http://www.njgc.gov.cn/ “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1件(注:此件为市政务公开办对我县的依申请公开考核,我县已于2008年9月16日给予了回复)。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县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9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9次。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县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七、政府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工作人员为政府办公室行政和事业编制人员;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该项费用纳入政府办公室行政经费列支;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未发生此类相关费用;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相关费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一年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该项工作刚展开,客观上,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组织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督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部分单位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未能主动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并予以及时更新;三是网上咨询、查询、办理、审批的事件数量还不多等等。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让各公开责任部门单位明确责任,尽可能完整地提供有效、有用、有价值的政府信息;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公众能明确区分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咨询、投诉、举报的区分,正确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并将此工作纳入目标考核。
九、说明与附表
(1)本次统计仅为县政府的信息公开,不包括下属单位的信息公开内容;
(2)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175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175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62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1
申请总数 条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2、传真申请数 条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4、网上申请数 条 1
5、信函申请数 条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条 0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条 0
(2)“非本部门掌握”数 条 0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0
(4)“免予公开范围1”数 条 0
(5)“免予公开范围2”数 条 0
(6)“免予公开范围3”数 条 0
(7)“免予公开范围4”数 条 0
(8)“免予公开范围5”数 条 0
(9)“免予公开范围6”数 条 0
(10)其它原因 条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9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行政申诉数 件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件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0
其中:1、检索费 元 0
2、邮寄费 元 0
3、递送费 元 0
4、复制费(纸张) 元 0
5、复制费(光盘) 元 0
6、复制费(软盘) 元 0
7、其它收费 元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人 4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3
2、兼职人员数 人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4.5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4.5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1、“免予公开范围1”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国家秘密之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2、“免予公开范围2”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3、“免予公开范围3”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因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4、“免予公开范围4”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5、“免予公开范围5”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6、“免予公开范围6”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复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