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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南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2026年修订版)》解读
发布时间:2026-03-23 11:25

一、修订背景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是我国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是保护居民身体健康、创造安静宜居环境,实现声环境科学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我市现行的声环境功能区划于2014年发布,至今已近12年。随着城市空间拓展、交通路网加密及群众对宁静环境需求的增长,原区划已难以契合实际。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声环境功能区划管理要求,结合2023年底最新批准发布的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经修订调整,形成了《南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2026年修订版)》。

二、总体思路

本次修订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确立“统筹保护发展、兼顾现状规划、坚持宽严适度”原则,重点考虑三个方面:一是谋划长远助发展。确保新修订区划能够契合南京中远期规划和发展目标,为城市布局、产业发展预留充足空间,并根据城市规划调整实施定期修订。二是从严管理控源头。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合理划设工业、交通等噪声管控区域,强化源头防控,确保新修订区划能够满足国家规范要求。三是立足现状划精准。综合运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规划数据精准勘界,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敏感建筑加强保护,确保新修订区划能够支撑我市当前声环境管理和噪声污染防治的需求。

三、区划主要内容

《南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2026年修订版)》共分为五个部分。一是总则。包含编制目的、基本原则、编制依据与引用标准、适用范围、适用时段、声环境功能区类型及噪声标准限值。二是城市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包括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及江北新区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三是乡村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明确我市乡村区域(含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但用地属性暂不明确的区域)执行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的基本原则。四是附则。明确3类声环境功能区中的居住区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交通干线建设规划实施后两侧一定距离调整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施行时间以及区划解释部门。五是附件。

四、区划修订情况

新修订区划相较于2014版区划,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

一是区划范围更科学。明确全市域6587km²按城市规划区域和乡村区域分别管理。需要说明的是:机场周边受飞机通过噪声影响区域不适用本区划,执行国家《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居住、文教区≤70dB,其他≤75dB)。

二是功能布局更优化。城市规划区域1—3类区约1912km²,基本实现建设用地全覆盖。其中1类区(以居住等为主的区域)约266km²;2类区(以商业等为主或居住、商业、工业混杂的区域)约1224km²;3类区(以工业、物流仓储为主的区域)约422km²,修订后全市1、2、3类功能区面积总体增加。乡村区域约4675km²,参照1类区并按实际用途灵活管理。交通干线及枢纽周边划设为4类区,与相邻功能区距离严格按国家规范划设。新建交通干线,项目实施后两侧一定距离即时调整为4类区。

三是边界数据更精准。基于地理信息专业化系统叠加高精度影像与规划图,实现精准勘界。结合最新测绘数据,修正旧版面积统计误差。全市升类面积约128km²,是降类面积63km²的2倍,体现城市功能品质整体提升。同时全面核查用地类型占比,确保相关功能区用地占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相关文件: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2026年修订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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