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25年稳外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已由市政府同意,自2025年5月18日起正式施行。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今年2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要求,于4月30日跟进出台《江苏省2025年稳外资若干措施》,强调要切实做好2025年稳外资工作,加大引资稳资力度。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聚焦扩大利用外资领域、提升引资稳资水平、强化企业服务保障等3个方面,提出13项政策举措。第一个方面是扩大利用外资领域,提出鼓励支持外资企业参与产业体系建设、强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带动作用、发挥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优势等3条举措;第二个方面是提升引资稳资水平,提出加强招商活动品牌建设、拓宽项目招引信息来源、发挥开放平台作用、拓展利用外资方式、鼓励外资企业扩大投资、加大外资研发支持力度等6条举措;第三个方面是强化企业服务保障,提出强化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服务、支持外资企业加强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鼓励外资企业开拓市场和产品创新、强化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4条举措。
三、主要特点
《若干举措》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持续释放扩大开放积极信号。《若干措施》明确发挥“自贸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叠加效应,推动金融、医疗、电信等领域开扩大开放。发挥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优势,促进境外科研资金汇入。二是加大引资稳资政策支持力度。《若干措施》提出对符合产业方向的利润再投资、债转股等项目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境外投资者设立投资性公司、创业投资企业、QFLP基金项目等。支持外资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及绿色化升级。三是积极开展外商投资促进工作。《若干措施》要求积极参与“投资中国年”境内外活动,提升金洽会等活动能级,深化“走进跨国公司总部”行动和“跨国公司南京行”系列活动。优化利用外资综合评价体系,发挥市相关部门、各区(园区)等单位稳外资作用。四是切实解决外资企业关切问题。《若干措施》明确强化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服务,鼓励外资企业开拓市场和产品创新,保障平等参与政府采购。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整合跨部门监管,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相关文件: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2025年稳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