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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市政府关于公布第四届“南京慈善奖”获奖名单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21 00:00

近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通知,公布第四届“南京慈善奖”获奖名单。“南京慈善奖”作为南京慈善领域级别最高的奖项,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并将获奖对象作为申报江苏慈善奖、中华慈善奖的依据。

本次评选,主要针对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积极参与和支持我市慈善事业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含港澳台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及海外华侨等),长期从事慈善工作并做出突出成绩的慈善工作者,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品牌慈善(志愿服务)项目等。

第四届“南京慈善奖”共设置7个奖项:

1.最具爱心慈善捐赠单位

2.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

3.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

4.最具影响慈善公益项目

5.最具影响慈善组织

6.优秀慈善工作者

7.最具魅力慈善志愿者

本次评选活动,经各方推荐、专家评审、广泛征求意见和社会公示等程序,共对62个捐赠企业、爱心个人、慈善组织、慈善项目授予第四届“南京慈善奖”。



相关文件:市政府关于公布第四届“南京慈善奖”获奖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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