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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南京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29 00:00

《南京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由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办法》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市因非法加工使用改(组)装的大功率蓄电池、违规停放、携带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进入室内和公共交通工具等引发的火灾亡人事故,严重冲击群众安全感,亟须制定《办法》,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各方责任进行明确和规范。2024年4月,国务院部署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要求各地区要抓紧制修订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及非法改装、违规停放充电等执法主体、权限、依据和标准。通过制定《办法》,发挥法治在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中的引领、促进、规范和保障作用,有利于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办法》起草过程

市委、市政府于今年3月将《办法》增列为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办法》起草小组在先后与有关销售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行业协会、媒体及市民代表等调研座谈的基础上,立足南京实际,借鉴先行地区的立法经验,编制形成《办法》初稿,3月18日起通过主流媒体公开征求意见。对征集到的590余条各类意见建议,起草工作组逐条分类梳理,并同步召开行政相对人论证会、部门专题协调会和多轮立法专家论证会,开展系统论证,形成基本共识。国家和省整治方案出台后,起草工作组又对照两个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办法》送审稿报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是江苏省首部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政府规章,共26条,针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停放、充电、回收报废等各环节涉及消防安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职责,规范管理措施,并根据南京实际,探索出台六方面特色做法。

(一)聚焦非法拼装拆改,实施赋码溯源管理。《办法》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拼装、改装、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并提出按照国家规定实施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赋码销售、登记制度,通过赋码溯源平台,实现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报废、回收等各个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鼓励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折价回购,蓄电池定期检测、主动报废。

(二)明确各方责任义务,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办法》对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架空层及室内(含地下室、半地下室、储藏间)停放或充电,携带车辆或其蓄电池进入乘客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行为作出8种禁止性规定。对提供充(换)电服务的运营主体、提供场所主体、租赁经营主体3类高风险主体分别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即应当提供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蓄电池;应当履行相关消防职责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消防演练;禁止投放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用于租赁等经营活动。针对非法租赁经营、违规提供充(换)电服务等行为,明确了指引性罚则。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亡人火灾事故的有关生产、销售、改装、停放、充电等各环节责任方组织溯源、跨区域调查处理,实施产品质量责任倒查,全面提升违法违规行为代价成本。

(三)瞄准重点难点问题,聚力智能化创新应用。《办法》推广应用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管理手段,明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应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功能,推进外卖、快递等行业实行共享电池换电模式,引导共享电池新业态健康规范发展。明确推动乘客电梯安装智能监测报警系统,阻止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进入电梯。建立多部门和单位、协会的联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基础信息以及违法违规等信息,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快递外卖等企业信息,全面接入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为信用管理创造条件。

(四)加强住宅物业管理,细化服务企业法定责任。《办法》明确街镇应当指导业主或者业委会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相关内容纳入物业服务招标选聘方案。明确物业服务企业5项消防管理职责及相关指引性罚则。包括查验停放充电场所及有关消防设施,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维护管理停放充电场所,开展防火巡查和定期检查,特别是创新基层治理手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有劝阻无合规牌照、违规改装车辆进入管理区域的职责,为其更好地防范服务区域消防安全风险提供法律支撑。

(五)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压实配送企业主体责任。《办法》规定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等企业,应当履行企业消防安全职责,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纳入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对驾驶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使用合格产品,规范停放充电;及时预警提示违规停放充电、超速逆行等行为;鼓励统一配备电动自行车,统一标识、登记管理;同时针对从业人员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企业内部规定处理,通过企业自治规范从业人员行为。

(六)引导居民行业自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合力。《办法》规定村(居)民委员会将电动自行车防火安全规范纳入村规民约,组织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劝阻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生产销售、快递、外卖等行业协会可以通过制定自律公约,统一规范标准,约束会员单位。《办法》同时规范充电费用管理,调动公共资源优化充停场所配置,鼓励单位配建停放充电场所,缓解住宅小区充电压力。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实行有奖举报,鼓励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引导各方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相关文件:南京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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