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南京滨江临河、丘陵平原交错、城市沿江发展,内涝防治工作十分严峻。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城市内涝防治工作,不断加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与维护管养,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内涝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部分地区由于防洪排涝体系不够完善,排水设施建设标准不高,管养维护不足,受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城市内涝仍然偶有发生。
治理城市内涝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既是重大民生工程,又是重大发展工程。今年以来,国务院、省下发一系列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城市内涝治理,提升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水平。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有关城市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编制本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7月19日,省住建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各市、县制定完善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
南京市各行政区水系相互连通,全市内涝治理工作由市水务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各区结合区情实施推进。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文件要求,加快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结合南京市“市级层面统筹规划,各区负责落实”实际情况,编制了《南京市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同步要求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编制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
二、编制依据
《方案》编制的主要依据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苏建城〔2021〕112号);
《南京市“十四五”水务发展规划(2021-2025)》;
《南京市“十四五”海绵城市建设规划(2021-2025)》;
《南京市“十四五”城乡建设规划纲要(2021-2025)》。
三、主要内容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部署要求,加快补齐城市内涝治理设施短板,提升水安全综合保障能力。
《方案》以“统筹规划,综合施策;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建管并重,统筹推进;协同配合,齐抓共管”为基本原则,加快推进城市内涝治理。
《方案》总体目标为:到2025年,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内涝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排水防涝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总体消除防治标准内降雨条件下的城市内涝现象。
《方案》根据国务院、省关于内涝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结合本市“十四五”水务发展规划、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细化提出三方面工作任务。一是系统建设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实施河湖水系和生态空间治理与修复,严格落实海绵城市规划,推动排水管网清疏修缮、更新改造,推动泵站等排水设施建设与自动化、信息化改造,实施城市内河水系治理,实施易涝积水点整治,实施防洪提升工程。二是提升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管理水平:强化规划管理和竖向管控,加强排水防涝设施日常养护,加强地下空间等重点区域安全事故防范,加强专业队伍、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抢险能力。三是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综合调度:建立健全城区水系、排水管网与周边江河湖库、水闸、泵站等“联排联调”运行管理模式,提升应急管理处置水平,建立完善智能化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方案》在内容中明确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是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了水务、财政、城建、交通、发改、规资、应急、城管等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并列举出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考核评估、加大资金投入、统筹项目建设、加强用地保障、强化监督执法等六大保障措施,为各项举措顺利落地、有效实施,达到国务院、省关于内涝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完成内涝治理目标任务打好坚定基础,提供有力支撑。
相关文件: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