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减少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量,改善我区空气环境质量,区政府于2019年10月22日印发了《溧水区老旧柴油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溧政办发〔2019〕100号),并组织实施(以下简称《方案》)。
一、制定背景
为落实国务院2018年《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有效减少老旧柴油车氮氧化合物、颗粒排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南京市制定了2019年12月底前全市完成1万辆老旧柴油车淘汰任务,其中溧水区淘汰任务449辆。《方案》由区交运局负责拟定初稿,会同各镇(街)、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局、信访局、城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讨、会商形成报批稿,经区政府最终审定后行文下发区各有关单位。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大力淘汰老旧车辆。
2.省政府发布《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018〕122号):大力淘汰老旧车辆。
3.市政府发布《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度实施方案》(宁政发〔2019〕7号):大力淘汰老旧车辆。按省要求,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和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4.《2019年下半年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措施》,“大气管控40条”:加快老旧柴油车淘汰,溧水区全部淘汰柴油公交车。
5.《2019年下半年溧水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措施》:12月底前,完成市下达老旧柴油车淘汰任务。
6.宁淘柴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印发〈南京市老旧柴油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淘柴办〔2019〕1号):溧水区2019年淘汰任务449辆。
三、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七部分内容。
(一)工作目标。2019年12月底前,全区需完成449辆老旧柴油车淘汰任务。
(二)整治原则。本次淘汰整治工作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开发区、各镇(街)、区有关部门联合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建立联动机制,引导、鼓励淘汰整治对象所有人主动淘汰老旧柴油车,同时给予必要的鼓励政策或资金补助。
(三)组织领导。成立区淘汰老旧柴油车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交运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局、信访局、财政局、城建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开发区、各镇(街)、城建集团、商旅集团、邮政分公司和供电公司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运局。
(四)职责分工。一是统筹推进全区老旧柴油车淘汰工作,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汇总核定淘汰数据;二是提高全区登记、注销柴油车数据,负责实施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工作;三是负责柴油车排放标准比对、确认,落实淘汰补贴政策;四是处置因老旧柴油车淘汰引发的信访投诉;五是负责淘汰老旧柴油车经费保障;六是做好解释、宣传引导工作,督促推进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的老旧柴油车淘汰工作。
(五)实施步骤。共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调查摸底(9月13日至9月20日),全面排查掌握全区老旧柴油车数量、车号、车型、所有人情况及重点分步区域、领域等信息。第二阶段是方案制定(9月21日至10月10日),分解淘汰任务,各部门制定工作方案。第三阶段是组织实施(10月11日至12月5日),组织实施,定期督查。第四阶段是总结验收(12月6日至12月20日),全面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形成报告,配合市领导小组完成验收工作。
(六)工作要求。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淘汰老旧柴油车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明确任务清单,逐项分解落实。同时健全工作机制,做好政策宣传,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淘汰工作顺利开展。区淘柴办会同区政府督查室要严格按照工作节点,定期督查,督查整改。
(七)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政策引导;三是加强资金保障;四是实现信息共享。
区淘汰老旧柴油车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各部门任务分解表随《方案》一并下发。
相关文档链接:http://www.njls.gov.cn/lsqrmzf/201910/t20191031_16959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