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美丽南京建设“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9月18日
美丽南京建设“十五五”规划
“十五五”时期是美丽中国建设承前启后、扩面提质,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关键阶段。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南京,根据美丽中国建设、美丽江苏建设安排部署,以及《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美丽南京建设为统领,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定不移抓好长江大保护,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增强绿色发展动能,建设蓝天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山水城林融为一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南京。
(二)主要目标
到2030年,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碳排放强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降低,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长江大保护成效持续巩固,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适应美丽南京建设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美丽南京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形成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标志性成果。
专栏1 “十五五”时期美丽南京建设主要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5年 | 2030年 | 属性 | |
环境 质量 改善 | 1 | 城市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 | 27.1 | 省定目标 | 约束性 | |
2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82.2 | 省定目标 | 预期性 | ||
3 | 优良水体比例(%) | 77.8 | 88.9 | 约束性 | ||
4 |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比例(%) | 国考断面 | 88.9 | 100 | 预期性 | |
省考断面 | 100 | 100 | ||||
5 | 地表水总氮平均浓度下降比例(%) | — | 9.0 | 约束性 | ||
6 | 地下水优良水质比例(%) | 75 | 省定目标 | 预期性 | ||
7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95 | 95 | 预期性 | ||
8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9 | 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 | 90.9 | 省定目标 | 预期性 | ||
减污 降碳 协同 | 10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省定目标 | 约束性 | |
11 | 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挥发性有机物 | 〔5802〕 | 省定目标 | 约束性 | |
氮氧化物 | 〔12922〕 | |||||
化学需氧量 | 〔19451〕 | |||||
总磷 | 〔271〕 | |||||
生态 系统 保护 | 12 | 生态空间保护面积(平方公里) | 生态保护红线 | 496.64 | ≥496.64 | 约束性 |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 961.30 | ≥961.30 | ||||
13 | 森林覆盖率(%) | — | 省定目标 | 约束性 | ||
14 | 生态质量指数(EQI) | 53.80 | 省定目标 | 预期性 | ||
环境 风险 防控 | 15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5 | ≥95 | 预期性 | |
16 | 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有效保障 | 全面保障 | 预期性 | ||
17 | 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 | 12.33 | ≤10 | 约束性 | ||
18 | 非法倾倒和非法处置固体废物发生率 | — | 省定目标 | 预期性 | ||
满意度 | 19 | 群众满意度(%) | 95.0 | 保持稳定 | 预期性 | |
注:①带〔〕数据表示五年累计数。②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测算,优良水体比例、地表水总氮平均浓度下降比例、地下水优良水质比例按照“十五五”国家地表水、地下水(区域)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测算,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比例按照“十五五”国家和江苏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测算。③非法倾倒和非法处置固体废物发生率在2027年后根据要求纳入管理。
二、全域推进美丽南京建设
(一)融入美丽中国建设总体布局
聚焦区域重大战略,协同推进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共同建设长三角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样板区。全面融入美丽江苏协调发展格局,加强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强化毗邻地区、交界地带生态环境监管。推动南京都市圈美丽建设协同发力,营造绿色低碳发展环境,共建美丽都市圈。
(二)推进一区一特色美丽建设
立足“山水城林”资源禀赋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差异化、特色化推进美丽南京建设。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统筹老城保护更新与滨江活力提升,建设滨水宜居、人文彰显的活力典范城区。江北新区(浦口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溧水区等推动绿色转型与动能转换,建设产城融合、创新发展的现代产业新区。六合区、高淳区等强化南北生态屏障功能,建设生态宜居、城乡融合的绿色田园乡村。
(三)打造“美丽系列”建设样板
统筹城市高质量发展,一体推进城市更新和美丽城市建设,打造建邺区江心洲等一批特色鲜明的高品质生态社区样板,营造宜居、低碳的社区生活环境。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结合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巩固江北新区(浦口区)、栖霞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全域整区建成美丽乡村成效,重点支持高淳区建设美丽乡村先行区。持续高水平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支持溧水等区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滚动实施一批美丽南京建设重点工程,鼓励园区、企业、社区、学校等建设美丽细胞。
专栏2 一区一特色美丽建设
区域 | 建设特色 | 主要内容 |
江北新区 (浦口区) | 产业创新、产城融合与休闲旅游并重 | 立足国家级新区定位,用好老山、长江等生态资源,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建设生态优美、创新宜居、智慧韧性的美丽新主城。 |
玄武区 | 历史文脉与现代产业交融 | 彰显古今辉映之美,推进明城墙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紫金山-玄武湖生态文旅绿心建设,打造新街口国际消费地标商圈、东部数据与绿色低碳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长三角数字贸易样板区,建设创新活力、人文魅力、宜居幸福的美丽城区。 |
秦淮区 | 人文宜居与都市产业创新示范 | 以秦淮河为纽带,推动夫子庙—老门东历史街区品质提升,构建历史文化保护与现代产业协同发展的创新生态,培育南京都市产业创新高地,建设“天蓝、水清、岸绿”的秦淮河畔人文宜居城区。 |
建邺区 | 金融与数字经济双轮驱动 | 高水平建设滨江美丽岸线与公共空间,推进河西中央商务区金融集聚区建设,打造高品质生态社区、金融科技融合标杆、东部地区数字经济创新高地,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的滨江活力宜居城区。 |
鼓楼区 | 科教创新、高端服务与历史文化于一体 | 发挥省会功能核心和科教资源优势,深挖长江文化与历史文脉,推动滨江区域绿色低碳转型、老城品质提升,打造长江中下游滨江航运物流先行区、长三角科教创新平台、东部地区高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包容共享、绿色宜居的美丽城区。 |
栖霞区 | 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升级、港产城融合发展 | 加快建设仙林科学城科技创新核心区、龙潭港产城融合示范区,积极培育高端智能制造产业集群,打造东部产业科技创新引领区、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高端智能制造样板区、港产城融合发展创新区,建设科创赋能、生态优美的港产城融合样板。 |
雨花台区 | 产城融合、生态宜居 | 聚焦数字经济与枢纽经济,推进中国(南京)软件谷数字经济创新高地、高铁枢纽经济区建设,打造东部数字经济创新中心、区域枢纽经济示范区,建设产城融合的高品质城区、绿色生态宜居典范区。 |
江宁区 | 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城乡融合发展先行 | 以临空经济和新质生产力为引擎,推进禄口国际机场临空经济示范区、紫金山科技城、麒麟科技城建设,打造区域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区、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科创引领、城乡共美的南京新质生产力先行区、南京都市圈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 |
六合区 | 城乡融合、生态宜居 | 推动区域先进科技和生产力集聚,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加快龙袍新城生态宜居副城建设,打造南京北部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建设城乡融合、田园秀美、生态宜居的美丽新副城。 |
溧水区 | 农业科技与先进制造双轮并进 | 积极探索城乡融合发展新模式,培育新能源汽车、临空产业集群,打造区域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南京南部重要增长极、东部地区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产业兴旺、乡村秀美、宜居宜业的城乡融合发展美丽样板区。 |
高淳区 | 生态宜居与产业升级协同发展 | 立足“山水林田湖城”特色,加快美丽资源加速向美丽经济转化,大力发展绿色产业,推进全域美丽乡村先行区建设,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打造美丽中国先行标杆、长三角绿色创新发展样板区,建设生态宜居、绿色创新的滨湖活力副城。 |
三、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一)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
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要求,合理分解碳排放双控指标。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快研究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建立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和监测预警机制,探索产业导向型的碳排放预算和管理。强化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碳排放管控,有序推动动力电池、钢铁及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认证。推动产品碳足迹标准建设、标识认证及应用开发,支持玄武区建设江苏国际数碳谷,打造绿色低碳服务业集聚区标杆。
深化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研究应用,有序推动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支持重点行业和重点园区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推进能源、农业、垃圾和污水处理领域甲烷排放控制。加快江宁开发区国家碳达峰试点园区和六合区、江宁区、南京经开区、鼓楼高新区、徐庄高新区5个省级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
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服务并融入全国碳市场建设,逐步扩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有序推进重点单位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和清缴履约,积极推进石化、化工、造纸、航空等行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强化碳市场数据质量管理,加强对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监测、核算、报告及核查。鼓励市场主体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推动核证自愿减排量应用。
(二)加快实施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推动传统产业焕新。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推动石化重点企业“减油增化”改造,持续推进石化、钢铁、水泥、焦化等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一批绿色低碳改造项目。依法推进“双超双有”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探索工业园区清洁生产整体审核。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落实新上“两高”工业项目碳排放置换要求,推动钢铁、石化、建材等重点行业污染排放和碳排放强度“双下降”。
培育绿色新兴产业。加快构建“1026”先进制造业集群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新型材料等产业集群绿色化升级。推进产业数字化与绿色制造融合,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积极开展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在钢铁、水泥等行业研发应用,培育壮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产业。全面推广绿色制造模式,培育建设一批绿色工厂、零碳(近零碳)工厂。
(三)持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水平
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推进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强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实施重点企业节能降碳改造。因地制宜发展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集中式和分布式新能源,有序推进内蒙古—江苏特高压直流线路工程和绿电过江通道建设。加快绿电绿证交易体系建设,实施绿电进园区、绿电进企业工程,探索打造全绿电发展区。到203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持续提升,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450万千瓦,全市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5%。
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节水型工业园区和企业建设,积极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积极推进土地复合利用。持续推进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作用,加快公共机构“公物仓”建设,完善办公资产共享共用与循环利用机制。
(四)全面促进重点领域低碳发展
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大力推进多式联运,深化南京区域多式联运中心建设,提高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货物铁路、水路运输比例,持续推进绿色集疏运。到2030年,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年均增长10%左右。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光储充一体化电站规模化布局,在货运枢纽、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区域推广应用新能源重型货车,打造零排放货运车队、零排放物流枢纽、零排放货运通道。建设“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的绿色出行体系,引导公众低碳出行。到2030年,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保持在75%以上。
推进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发展高品质绿色建筑,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政府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推动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推进绿色照明,加强城市光污染防治。推动建设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新校区等一批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到2030年,全市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100%。
(五)大力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倡导绿色生活。用好低碳日、生物多样性日、环境日、生态日等节点,深耕“生态向学”“我是环保小局长”“环境小记者”等特色宣教品牌,开展多样化的生态文明宣传活动。持续放大“碳惠金陵”公共机构碳普惠品牌效应,积极倡导公众使用简约包装、践行节水节电节气等健康文明生活习惯,推动全社会自觉践行绿色低碳行动。
促进绿色消费。完善绿色产品、低碳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认证标识体系,推动绿色产品“一品一码、全程可溯”。规范发展共享出行、二手交易、循环租赁、以旧换新,支持本地平台打造“南京循环消费”特色品牌。
强化绿色激励。完善南京市碳普惠综合管理平台,拓展碳普惠应用场景,积极开发垃圾分类、旧物回收、户用光伏、碳汇造林等场景中的碳减排量、碳积分核算机制,鼓励“苏超”、马拉松等体育赛事,演唱会等文旅活动,以及大型会议、展览等开展碳中和行动。
专栏3 加快生产方式绿色转型 |
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重点石化企业自备燃煤机组到期关停。大力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鼓励燃煤电厂配置碳捕集利用设备,支持钢铁企业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推动高耗能项目积极使用绿电等非化石能源。推广江宁开发区能碳虚拟电厂建设路径模式,发展虚拟电厂等新型能源管理模式。 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探索工厂内、工业园区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和“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无废产业链。推动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废弃物回收利用。 |
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全力守护美丽蓝天
深度治理固定源。实施垃圾焚烧、玻璃制造等行业深度治理,2027年底前高质量完成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和提升行动,推动差别化精准管控。实施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加快推动工业涂装等行业清洁原料源头替代,推动储罐、装卸等环节深度治理,持续实施高架火炬、非正常工况污染管控。强化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和氢氟碳化物(HFCs)管理,试点研究可凝结颗粒物、一氧化碳排放控制。
综合防治移动源。加快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推动国二及以下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淘汰更新。加快公共领域和货运物流车船、工程机械新能源化,提升火电、钢铁、石化、水泥等行业清洁运输比例。到2030年,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比例达到90%。强化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执法检查,加强在用重型柴油车达标排放监管、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机械远程监管、重点加油站罐压在线监控。提高船舶岸电使用率,实现应用尽用。
精细管控社会面源。深化扬尘精细化管控,加强工地、裸土、堆场智慧化监管,因地制宜推广“气膜”“天幕”“全电”工地、“气膜+光伏”封闭堆场。依法落实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加强重点时段和区域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强化秸秆焚烧管控和综合利用。
专栏4 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围绕低效产能与设施淘汰退出、锅炉炉窑清洁能源替代、重点行业污染防治、移动源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控制等方面,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谋划实施一批重点减排工程和治理行动,用好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形成持续稳定减排能力。 移动源清洁化提升。推动工地、矿山、港口、机场、重点行业企业和物流园区新增或更新作业车辆、机械采用新能源。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邮政等车辆原则上使用新能源汽车。 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完善。健全污染过程预警应急响应机制。持续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强化监管、监测、执法联动,实施差别化精准管控。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做好国家重大活动空气质量协同保障。 |
(二)系统建设美丽河湖
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深化长江大保护,长江干流水质保持Ⅱ类。实施入河排污口“一口一档”管理,开展规范化建设试点。探索开展部分行业工业废水协商纳管试点。定期开展城镇区域水污染平衡核算,加快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分步推进雨水调蓄池建设改造,稳步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加强施工工地排水监管。持续推进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和农田退水污染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广整县制社会化治理。高标准推进太湖综合治理。
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科学落实水生态考核要求,建立健全河湖水生态调查与监测网络,持续开展重点河湖水生态调查与评估。制定实施“一断面一策”保护修复方案,推动水体底栖动物生境改善与清洁物种恢复。推进环湖库生态缓冲带建设与修复,综合施策改善石臼湖等湖库综合营养状态。完善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探索水生态指标奖补。
保障水资源安全利用。高水平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进新济洲凤凰湖、杨库水库应急水源地核准,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基本生态用水保障,推进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生态水位管理全覆盖。实施秦淮东河工程,优化石臼湖—秦淮河—长江调水体系,保障水系连通和活水畅流。
专栏5 水生态环境提升 |
美丽河湖建设项目。按照《南京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2026—2030年)》要求推进全市美丽河湖建设。到2030年,完成国考断面所在水体美丽河湖建设;省考断面及水源地所在水体基本建成美丽河湖;市考断面所在水体建设比例不低于20%。 河湖水生生境修复。因地制宜推广“浅滩河流”近自然生态修复运行模式,推进水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建设,支持建邺区等有条件的区制定建设指南,推动逐步恢复水生生境完整性与生物多样性。 长江水生态环境提升。坚决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实施长江南京段跨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工程。深化长江保护修复攻坚行动,重点加强长江干流及通江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长江干流水质保持Ⅱ类,总磷浓度不超过0.08毫克/升,18条主要通江支流断面总磷浓度不超过0.1毫克/升。实施龙袍湿地等沿江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推进板桥河江宁谷里段、五胜河及汤水老河等长江支流生态缓冲带建设。建设水上污染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加强与马鞍山、镇江、扬州等地应急联动协作。 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综合开展排污口整治、河道生态修复、农污设施更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项目,进一步改善太湖流域生态环境,落蓬湾国考断面水质保持Ⅱ类及以上,总氮、总磷指标达到省定目标。 |
(三)协同保护土壤与地下水
严格管控建设用地风险。实施沿江1公里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专项治理,建立地块清单,分类落实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持续摸排遗留地块土壤污染风险,加强优先监管地块管理,动态更新优先监管地块名录。严格开发利用地块调查评估和修复全过程质量管控,鼓励“环境修复+开发建设”协同模式。
严格保护农用地生态环境。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有序推进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持续实施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管控,协同开展耕地周边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与污染防治。
协同防治地下水污染。加强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与排查整治,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环境管理,强化化工园区、危废填埋场、垃圾填埋场等重点污染源全过程防控,开展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推动在产企业和化工园区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试点建设,完成重点化工企业“边生产、边管控”国家试点。
(四)深化建设“无废城市”
推动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工业、城镇、农林等领域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和减量,大力推广绿色设计,支持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和装备。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处理,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提倡绿色施工、绿色装修。推广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且无害的塑料替代产品,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强农膜科学利用,强化农业投入品包装管理,减少农业废弃物产生。
实施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加强固体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推行危险废物“五即”(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规范化建设和“一码贯通”监管。探索一般工业固废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探索南京都市圈固体废物联防联治。推进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等专项整治,实施危险废物填埋场、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废电器拆解和“新三样”退役装备环境监管。
强化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推动粉煤灰、冶炼废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在绿色建材、路基材料等领域资源化利用。强化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利用,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提标改造,开展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综合利用。2030年底前,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量逐年下降,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确保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7%以上。深化“无废园区”“无废工厂(集团)”建设,探索“无废产业链”。到2030年,基本建成“无废城市”。
(五)着力提升群众幸福感
精细化管控噪声。加强工业、交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类噪声治理,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拓展沟通化解矛盾渠道。推广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支持文化娱乐场所配套建设隔音、减震等设施,鼓励建设“静音工程”“宁静小区”。
智慧化监管油烟。引导新建餐饮项目规范选址,推动餐饮单位依法安装净化设施,推广应用“码上洗”平台,探索餐饮油烟净化器工况智能监测。
源头化解异味扰民。推进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南京经开区等无异味园区建设,推广“嗅辨+监测”模式,提升异味溯源能力。规范优化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运处置流程,推动规模养殖场配备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合理落实除臭举措。
加强群众身边水治理。巩固城乡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持续开展支流水体、沟渠、坑塘等小微水体排查整治,加强清淤疏浚、水系连通,实施水生态修复,改善水质与水体感官,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五、不断优化生态系统
(一)优化生态空间格局
统筹生态廊道、景观廊道、通风廊道和城市绿道布局,形成山水城林、城园相融、蓝绿交织的优美生态格局,构建“一带十片、两环多廊”的市域生态安全空间结构。强化长江沿线生态屏障保护,重点保护紫金山、老山、牛首山等重要山脉,促进城市生态生活空间互联互通。加强长江、秦淮河、滁河、玄武湖、石臼湖、固城湖等河湖保护,优化河湖水网肌理。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目标,合理规划城市绿地系统。科学开展绿化造林,实施森林定向抚育、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修复。
(二)强化生态保护修复
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监管。严格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用途管制,推进“绿盾”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定期开展遥感监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
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重点实施长江江豚保护区(高旺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持续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支持高淳区游子山、栖霞区栖霞山等建设“生态岛”试验区。严格保护新济洲、绿水湾等重要湿地,科学修复退化湿地,完善湿地监测监控体系。持续推进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江宁官山坳尾矿库闭库及土地复垦工程。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健全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优化监测点位,推动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域综合观测站建设。开展重点区域、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生态环境质量指示物种等专项调查,2028年底前完成第二轮全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保护重要物种及栖息地。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工程,推进野生生物物种资源及其原生境的就地保护。重点保护长江江豚、中华虎凤蝶等珍稀濒危物种,加强明党参、秤锤树、野大豆、杜衡等珍稀濒危维管植物保护与研究,推进城市小微生境修复与保护。推动建立长江流域、南京都市圈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机制。
防控外来入侵物种。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建立外来入侵物种数据库。常态化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加强加拿大一枝黄花、凤眼莲、福寿螺等外来入侵物种防治。
强化生物多样性宣教。实施“万物共生、生态共享”生物多样性保护惠民工程,新增一批主题鲜明、功能完善的生物多样性体验地。进一步发挥南京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教联盟作用,创新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形式,提升公众保护意识。
(四)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监测,编制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加快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化建设,推广高淳经验,鼓励江北新区(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等行政区域单元以及特定地域单元开展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探索核算结果在生态资产抵押、项目审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领域应用。
深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培育“生态+”新业态,强化生态产品供需精准对接,构建生态产品产业化可持续经营开发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生态资产融资模式。完善生态补偿赔偿机制,实施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稳妥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和地方社区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生态产品开发。
专栏6 生态系统优化 |
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面完成建邺区江心洲、江宁区新济洲、江北新区(浦口区)老山、六合区金牛湖、溧水区无想山“生态岛”试验区建设,建设一批生态安全缓冲区,持续推动“山水工程”建设。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生产矿山力争实现绿色矿山建设全覆盖。 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工程。推动新济洲、老山、金牛湖等区域建设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实施长江江豚保护工程、中华虎凤蝶保护工程、秤锤树保护工程;推进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智慧信息平台建设。 生物多样性保护惠民工程。统筹布局生物多样性体验地,打造“万物共生·生态共享”新场景,精心开发“长江大保护·微笑精灵守护之旅”“美丽南京·城市山林生态探秘之旅”等特色体验路线,常态化开展青少年生物多样性科普调查等互动活动。 |
六、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
(一)强化环境安全风险防控
防控重点区域风险。加强长江、滁河等重点流域,化工园区等重点园区,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居民聚集区等敏感保护目标的环境风险防控。开展区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风险画像绘制,推进重点河流、重点园区“一河(园)一策一图”提质增效,实施江北新材料科技园三级防控体系提升工程。
消除重点领域隐患。实施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2027年底前完成高风险隐患整治。有序推进重点尾矿库“一库一策一图”,组织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危化品水上运输和转移管理,探索危化品运输重点道路“一路一策一图”。
确保核与辐射安全。严格落实核安全协调机制,深入推进辐射安全标准化建设。到2030年,实现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标准化建设全覆盖。提升核与辐射监管精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深化放射源在线监控预警,推进异常报警快速响应标准化处置,探索“无脚本”多部门协同参与的辐射事故应急演练。
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完善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强化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协作。推进生态环境应急能力智慧化建设,提升信息化、智能化、一体化应急支撑水平。
(二)深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
加强源头防控。开展新污染物环境摸底及溯源调查,完成5000余家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20余种优先控制化学物质环境调查监测与风险评估。建立并动态更新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和企业清单,实现“一品一策”精准管控。严格涉新污染物项目准入。
推进协同治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流域等敏感区域全氟化合物等溯源排查,探索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全氟化合物治理试点示范。加强化工园区新污染物综合治理,推动“无废园区”与新污染物治理协同推进。
(三)着力提升城市气候韧性
提高气候变化监测预警能力。完善城市气候系统多圈层观测网络,加强城市气候变化监测预警,绘制数字化气象灾害风险地图。统筹推动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极端天气应急联动处置。
推进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开展水利、农业、城乡建设等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加强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提升城市气候风险管理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不断增强自然生态系统气候适应能力。
(四)探索开展环境健康管理
推进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加强新污染物、饮用水安全、土壤、噪声等重点领域环境健康风险研究。深化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协同联动,健全环境健康信息共享与联防联控机制。提升居民环境健康素养,开展环境健康知识宣传,增强环境健康风险认知与应对能力。
专栏7 环境风险防控 |
危化品风险防控。强化危化品运输跨江桥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防控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 核与辐射标准化建设。深化辐射安全标准化建设与自评估实践应用,探索将评估结果与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挂钩,推动问题整改与主体责任落实。 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加强化工园区新污染物综合治理,探索“产品设计—原料替代—工艺优化—末端治理”全链条治理模式,推动“无废园区”与新污染物治理协同推进。 |
七、持续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
(一)健全法规标准
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新污染物治理等领域及“小快灵”地方立法研究。强化执法司法协同联动,完善跨区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制定,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探索研究美丽建设、生物多样性、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等领域技术规范。
(二)深化制度改革
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定期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调整和动态更新,在重点行业探索“单元+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模式。
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推动排污许可与执法、监测、总量控制、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统计等环境管理制度联动。优化排污总量指标管理,完善有条件等量替代、跨类别使用、区域置换和调剂、微量小额豁免、指标预支等政策。
实施环评分类管理改革。聚焦全市先进制造业集群体系和“6+N”未来产业培育体系构建,积极推动将相关产业及园区纳入全链条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改革试点范围,分类实施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环评豁免”“打捆审批”等政策。
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公益诉讼与清洁生产审核衔接机制,探索多样化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方式。
(三)完善市场激励
加强财政政策支持。建立健全与美丽南京建设相匹配的财政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债、地方专项债及“美丽系列”建设项目资金等,探索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主体的美丽南京建设投融资机制。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健全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深化污水处理价费机制改革,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模式,研究建立绿色低碳激励。提升环境信用评价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推动信用结果、披露信息在资源环境交易市场、绿色金融中应用。鼓励企业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评价。
深化绿色金融创新。推进省级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绿色金融奖补政策,优化“绿色企业名录库”管理和“绿色银行”评价体系。用好“环保贷”“环保担”“环基贷”等政策,发展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四)提升智慧化水平
加强智慧监测建设。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快建设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一张网”,强化智能监测、大模型分析技术在监测预警、污染溯源、应急防控、环境执法等领域创新实践。推进无人机监测网络建设,探索无人机在环境质量监测、突发生态环境污染事件问题排查等领域应用,支持江北新区等区域、重点园区、重点流域打造“低空经济+生态”治理样板。
加强智慧执法建设。构建以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为核心的智慧执法体系,推行无感式、穿透式非现场执法监管。建设生态环境监管和精准执法平台,丰富非现场监管与执法事项,提升非现场执法精准度。到2030年,非现场检查占比提升至50%以上。
加强科技创新赋能。深化AI大模型、数字孪生等技术应用,完善生态环境智慧应用平台建设。谋划一批智能化环评审批、智能辅助排污许可审核等“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加强生态环境科技攻关与应用研究,持续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帮扶。
八、组织实施
坚持党对美丽南京建设的全面领导,健全美丽南京建设实施体系和推进落实机制,落实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要求,加强工作有序衔接。市有关部门根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规划实施,各级党委、政府对照本规划,结合实际细化落实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抓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类专项督察、各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美丽南京建设进程评估,定期发布优秀案例和典型模式经验,边建设、边总结、边推广,通过各类平台和窗口展示城市风采,讲好美丽南京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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