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2026年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正式发布。今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总体保持稳定。5月8日起,各区教育局将陆续公布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今年,南京市户籍一年级、七年级新生监护人仍需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录入信息报名。
便捷招生入学流程,让“数据多跑路、家长少跑腿”
按照规定,公办学校实行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学校登记入学的条件为: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致,以及其他要求。
除上述条件,符合下列情况的,也可在施教区学校登记入学:(1)儿童少年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2)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今年,我市充分应用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让“数据多跑路、家长少跑腿”。南京市户籍一年级新生监护人于5月17日至19日(19日17:00截止)、南京市户籍七年级新生监护人于5月21日至23日(23日17:00截止)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平台将根据家长填报的信息对户籍、房产等信息自动核验。数据校验未通过或有其他咨询需要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到各区教育局指定地点线下报名登记,并携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
被电脑随机派中,需在规定时间上平台确认
今年我市继续推行热点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入学办法。符合招生条件,有意向到民办学校、有摇号计划的公办学校、南京外国语学校就读的学生,可于6月4日至5日(5日17:00截止)在平台报名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电脑随机派位志愿要符合本人户籍和学校招生范围相关规定。幼升小的学生可在民办小学、热点公办小学中最多选2所报名,小升初的学生可在民办初中、热点公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2所报名。
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选择直升的学生5月11日至13日(13日17:00截止)在平台报名直升。除直升学校,可在其他民办初中、热点公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1所报名。
报名后,被电脑随机派中(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视同派中)、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确定直升以及通过南京外国语学校语言能力测评的学生监护人,须于6月26日至7月2日(7月2日17:00截止)在平台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逾期未在平台确认的,视为放弃。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
家长可在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报名时,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若绑定参加电脑派位,双胞胎(多胞胎)将作为一个号,同时派中或同时不派中。若家长不申请,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将与其他普通学生一样,分别参加电脑派位。
参加报名但未被电脑随机派中或被派中后选择放弃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按照本区政策安排入学。被电脑派中(含确认直升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以及通过南京外国语学校语言能力测评,并在平台确认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
为推动南京人口高质量发展,更好为在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做好教育服务,2026年我市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外来务工人员持户口簿、身份证、南京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及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材料(相关证照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5月31日),即可为其随迁子女向居住证所在区教育局办理义务教育入学申请。对随迁子女继续在我市参加小升初入学的,若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区与小学就学所在区不一致,应由居住证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初中学位。各区教育局将在南京市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统筹安排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七年级随迁子女平台报名登记时间:6月1日至5日,截止时间为6月5日17:00。一年级随迁子女平台报名登记时间:7月2日至6日,截止时间为7月6日17:00。7月15日随迁子女监护人可登录平台查看审核进度。
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可申请实施“长幼随学”
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对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有“幼随长”需求的新生实行“长幼随学”。符合该行政区内入学条件的家庭可向该区其兄(姐)就读且学位有空余的公办学校申请“长幼随学”,经审核后根据学位情况予以相应安排。
申请长幼随学的适龄儿童需满足以下条件:1.应符合申请就读公办学校所在区的入学条件(具有本区户籍或居住证等);2.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的兄(姐)应在相应公办小学1—5年级就读并具有相应的学籍,兄(姐)在公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7—8年级就读的,适龄儿童也可在该校小学部申请;申请就读公办初中的适龄儿童的兄(姐),应在相应公办初中7—8年级就读并具有相应的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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