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京市防汛抗旱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出台。
《意见》在明确防汛工作目标时,细化了汛前、汛中、汛后等各阶段主要任务。针对汛前准备,提出了全面从严落实防汛责任、认真细致开展汛前检查、全面排查城市生命线工程等11项任务;针对汛期应对,明确了强化监测预警、加强工程调度、强化应急处置等10项任务,其中,对应急处置和转移避险提出更加具体要求。
根据《意见》要求,今年汛前,各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防汛责任体系,明确各板块各单位防汛抗旱任务清单,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尤其要全面开展各类水务工程、防洪排涝设施、在建涉水项目、低洼易积淹水片区、地下空间、建筑工地、危房险房、生命线工程等汛前检查,对查出来的风险隐患,要列出风险隐患整改清单,做到立查立改,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要制定重点易积淹水点应急排涝“一点一案”,细化应急抢排措施。
全市及各区各部门在汛期要严格按照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按应急响应等级落实防汛应对措施,根据险情规模及时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合理编组抢险力量,及时调配应急抢险设备、机械、车辆和物资组织抢险,确保应急抢险行动高效有序;须及时做好抢险现场交通管制,保持不间断的通信联络,及时派出专家指导组,现场检查指导险情、灾情的应急处置;各区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加强会商研判,对重点部位要力量前置集结、物料前置部署,临近受洪涝灾害和次生灾害威胁、可能出现人员伤亡情况时,要提前、果断、坚决地实施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全力避免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