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溧水区坚持以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为目标,不断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优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流程,着力提升调解仲裁服务效能和水平,依法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优化仲裁流程。全面推行“调解前置”工作机制,立案之前组织劳动者和企业双方调解,邀请调解专家庭前调解,争取案前化解劳动纠纷矛盾。今年以来,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00件,全部按期结案,其中成功办理案前调解149件。
二是坚持联合调处。针对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溧水区人社局联合溧水区人民法院、总工会、司法局等部门,及时研判争议焦点,个性化定制调解方案,引导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理性维权。今年以来,成功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17件,成功化解集体争议案件4件,涉及劳动者39人。
三是建立预防机制。安排专职调解员入驻溧水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加强与基层调解组织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将劳动争议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