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网站公示第二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名单,该试点名单共计50个试点地区,江宁区为南京唯一入选试点地区。
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工作在全国遴选县级行政区域(包括县、县级市、市辖区等)为试点地区,每批试点周期为3年。试点期间将在工作体制机制、发展举措、产业导入、政策保障等方面先行先试,促进乡村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
近年来,江宁区先后创成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江宁区坚持规划融合,打出乡村旅游发展规划、集体资产盘活利用等“组合拳”,建成“国字号”美丽乡村超20个;推动业态融合,带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75万元、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突破600万元;探索内外融合,每年开展文化赋能乡村特色活动1000余场次;实现文旅融合,打造溪田田园综合体等农文旅融合项目超50个。
试点期间,江宁将继续做强乡村特色文化和旅游产业,突出区域特色和自身优势,持续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的特色文化产业品牌和业态,推动乡村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将江宁打造成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