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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由哪些部门负责?
发布时间:2025-08-13 11:30 来源:六合区人民政府

问: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由哪些部门负责?

答:税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配合税务部门依法做好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有关工作。

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和房产、退役军人事务、工会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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