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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
二胎育儿假如何计算休假?
发布时间:2025-05-26 11:15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问:二胎育儿假如何计算休假?

答:根据《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第十三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周年内分别享受10天育儿假。育儿假可一次性使用,也可分次使用,但不能结转下个周年。育儿假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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