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南京市哪些情形可以按照规定减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减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一、经营性养老机构;
二、自行将生活垃圾运输至垃圾处置场所(设施)的;
三、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