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南京市住宅小区的汽车停放费应按照什么标准执行?
答: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18〕3号)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汽车停放费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业主大会成立后,汽车停放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问:南京市住宅小区的汽车停放费应按照什么标准执行?
答: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18〕3号)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汽车停放费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业主大会成立后,汽车停放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