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职工医保断缴,补缴多久后才能使用医保统筹?
答: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在不同用人单位流动就业,导致参保关系变动有中断缴费的,或未按时足额缴费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含),并按时足额补缴医疗保险费的,视作连续参保,参保缴费年限连续累计计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2.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并足额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自补缴到账次日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中断缴费期间的个人账户予以补划,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3.灵活就业人员超过3个月未足额缴费,再重新参保缴费的,设置2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等待期满后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