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外省每年按照500元标准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到南京后,能否把之前缴纳的部分用来补差?
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在外省已经缴纳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到南京后不能把之前在老家缴纳的部分用来补差。
问:在外省每年按照500元标准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到南京后,能否把之前缴纳的部分用来补差?
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在外省已经缴纳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到南京后不能把之前在老家缴纳的部分用来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