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南京办理异地生育零星报销需要填写《南京市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表》吗?
答:经核实,在办理异地生育零星报销业务时,无需提供《南京市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表》。
南京市参保女职工在异地生育,需要于分娩6个月之后携带自费发票原件、出院小结及费用明细清单复印件、医院等级信息(可在医院官方网站截图打印)并填写《南京市医疗保险(生育)待遇申报表》(可现场填写),于工作日至水西门大街61号医保中心综合柜台办理。生育津贴拨款至单位对公账户。一次性营养补助及生育医疗费发放至农业银行虚拟卡账户中,请本人携带身份证至任一农行网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