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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
南京市积分落户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22-08-11 14:24 来源: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问:南京市积分落户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本市有效《江苏省居住证》;2、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8月20日起,长三角三省一市社保,累计纳入我市计算;3、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南京市各区分局设立积分落户申请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申请人应到本人拟落户地所在分局受理窗口办理。申请所需材料:申请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所有社保缴纳清单,有符合加分项,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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