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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
宁价规〔2009〕312号文件是否已经废止?
发布时间:2021-07-15 12:23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市发改委 市房产局关于贯彻<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宁发改价费字2021220号)规定:《南京市物业管理区域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宁价规2009312号)文件自2021年4月26日起废止。以往物业服务收费政策与本政策实施意见不一样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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