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
南京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疫情防控服务专区 > 疫情防控政策发布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7 15:27 来源:南京发布微信公众号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2年第7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1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1226


    南京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