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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首例!违法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被列入失信名单
    发布时间:2024-05-24 14:00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六合区一电动车维修部销售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月23日,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全市首起涉及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案例。

    3月27日,六合区市场监管局在徐义桃电动车维修部检查时,发现店内在售的3台小刀牌电动自行车涉嫌加装改装。当事人擅自拆除原有的电池组箱,安装自行购买的大型号电池组箱,为后续加装电池组提供了条件,且实际使用的蓄电池类型与合格证不一致,存在安全隐患。

    该行为违反《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且当事人今年1月25日因给电动自行车改装影响安全装置,已被实施过行政处罚。其也参与过市场监管部门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培训会,理应知道销售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是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表示,该违法行为符合《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所规定的可依法从重行政处罚的情形,依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依法对其处以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据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失信名单,意味着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受到限制。

    近期,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正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为做好涉电动自行车案件的行政处罚裁量,充分体现“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的执法理念,市市场监管局出台《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违法案件查办法律适用清单》相关细则,进一步明确对屡次违法、从重处罚等符合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案件的研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