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来了

来源:南京日报 时间:2026-01-04 15:28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在南京买车可以享受以旧换新补贴了。近日,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根据文件精神,南京市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自1月1日正式启动。

本次南京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时间为2026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6年12月31日,补贴资金实行限额管理。补贴分为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两个类型。

其中,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最高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

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提交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自2026年1月1日起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南京市开具,《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江苏省内办理。参与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消费者;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的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提交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开票日期,以及转让的乘用车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和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之后。参与申请补贴的乘用车旧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消费者。转让的乘用车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新购置的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南京市开具,《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江苏省内办理。

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符合条件的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