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46项公安行政审批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 发表时间: 2019-11-01 14:55
- 来源: 市政务办
11月1日起,身份证申领、驾驶证换证和补证等46项市级公安行政审批事项可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大厅办理。
企业和群众原先需要往返于7个警种部门才能办齐的业务,现在只要走进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大门即可实现“一门通办”。
46个事项“集中进驻”一扇门
据了解,按照南京市“宁满意”工程“一门通”要求,南京公安积极推进46项市级公安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并对原先公安综合大厅进行了升级改造,服务窗口重新进行功能整合和划分。
升级后的大厅共分为窗口服务区、自助办理区、休息等候区三大区域,其中窗口服务区开辟公安业务窗口30个,并专门设立“一号窗口”可通办所有公安行政审批业务;自助办理区放置了自助设备19台,可办理车驾管、出入境、身份证等各类公安业务。不仅可以满足办事人个性化的办理需求,而且大大缩短了排队等候时间,企业和群众来了就能办。
南京市政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窗口进驻的事项越多,就越方便关联事项的整合服务。比如今后外地群众来宁办理人才落户业务时,可在大厅内同步办理户口迁移、身份证换领、驾驶证换领、护照和港澳台通行证申领等相关业务,让办事群众可一次办齐所需事项,实现了“只进一扇门、办成所有事”。
从“物理集中”到“化学反应”
此次公安业务集中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不仅实现了公安业务办理的“物理集中”,更深层次的“化学反应”也正在进行之中。
围绕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市公安局通过重塑办理流程、数据网上流转、简化申请材料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压缩办件时长,承诺件平均办理时长压缩到原先法定承诺时限的35%。如从事保安培训单位许可事项法定办结期限为30个工作日,现压缩至10个工作日。
同时,进一步清理不必要的证明事项清单以及于法无据的审批环节,共整理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63项,清理重复证明、循环证明等无谓证明事项,解决办证难、办证慢、多头跑、来回跑的问题。如以往货运公司申请机动车禁区通行证时,办事群众需要携带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等证件,进行相关核验,而现在已免去这一环节。
此外,12项市级公安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容缺受理事项清单,打破了“材料不齐不能办”的传统审批模式瓶颈,最大程度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下一步,南京区级属地公安机关也将陆续推动业务集中进驻各区政务服务中心,方便更多群众就近办、马上办、快捷办。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涉及安全因素或方便群众就近办的事项外,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比率达到100%,真正做到审批服务不出“中心”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