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 时间:2024-05-06 16:00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即为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经评估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可自愿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由长护险基金与定点照护服务机构结算:1、居家接受照护服务机构入户提供服务 2、入住照护服务机构接受照护服务,具体待遇标准如下:
居家接受照护服务的重度失能人员,可同时申请电动护理床、静态防褥疮床垫等辅具租赁/购买服务,基金支付标准85%,支付限额5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