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
>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微快递”
>
响应方
>
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有权要求支付相应的利息吗?
发表时间:2023-11-20 15:46 来源: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