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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哪几种行为?

发表时间:2023-07-10 11:09   来源: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答:()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投标;

)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

)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者通过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以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

)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