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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安全产品将不再强制认证

发表时间:2023-05-31 10:00   来源: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2371日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网络安全产品的,不需提供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即可销售。政府采购活动不得要求或者采取加分等措施变相要求投标产品同时满足安全认证合格和安全检测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