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中,联合体投标在资格预审后可以增减、更换成员吗?
发表时间:2022-11-16 15:05 来源: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7号令)第三十九条规定,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招标人不得强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
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7号令)第三十九条规定,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招标人不得强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