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需谨慎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出台后,不少供应商对新政策理解不到位,不能准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下是三种常见问题。
1.未经核实随意填。货物类项目尤其是清单较多的项目,供应商须对所投全部产品的制造商信息充分、准确地了解,不能“怕麻烦”“图省事”,未经核实随意填写。如发现所投产品中有任何一种产品的制造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非但不能享受扶持政策,还可能被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2.没有资格白忙活。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一些供应商没有认真研读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参与此类项目投标会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条件作无效投标处理。特别提醒: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作为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
3.格式文本用错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明确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格式,既是法定格式,也是评审的唯一依据。一些供应商还在使用已废止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的格式文本,或者是有关部门认定、名录库等证明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