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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类及工程建设项目货物类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发表时间:2021-03-10 09:15   来源: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项目类型

交通工程类项目、工程货物类项目

二、执行文件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宁价费2014〔262〕号)

三、具体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标准收费批文

备注

交通工程类

综合服务费

中标额200万元

(含200万元)以下

0.5%

宁价费〔2004〕001号

收费按中标额分档累计计算。由招标方承担30%,中标方承担70%

中标额200-500万元

(含500万元)

0.4%

中标额500-1000万元

(含1000万元)

0.3%

中标额1000-5000万元

(含5000万元)

0.2%

中标额5000-10000万元

(含10000万元)

0.12%

中标额10000万元以上

0.06%

为采用招标发包的分包工程项目以及限额以下采用竞争性发包的工程项目提供服务的

按照采用招标发包的同类项目收费标准的50%收取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标准收费批文

备注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类

综合服务费

中标额100万元

(含100万元)以下

5000

苏价服〔2002〕212号

宁价费〔2005〕206号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根据约定支付。

中标额100-250万元

(含250万元)

12000

中标额250-500万元

(含500万元)

18000

中标额500-750万元

(含750万元)

24000

中标额750-1000万元

(含100万元)

30000

中标额1000-1500万元

(含1500万元)

42000

中标额1500-3000万元

(含3000万元)

54000

中标额3000-5000万元

(含5000万元)

66000

中标额5000-7500万元

(含7500万元)

72000

中标额7500-10000万元

(含10000万元)

78000

中标额10000万元以上

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