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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出勤请假时限

发表时间:2024-01-17 14:54   来源: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专家管理细则》对评标专家出勤和请假时间范围均做出新的调整:

第二十一条被抽取参与评标的专家应通过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移动端等方式请假。专家请假或迟到超过15分钟以上的,系统应在此专业内自动补充抽取;未能成功补抽的,应通过系统及时反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因故不能参加评标的,应在评标时间前至少1小时履行请假手续。迟到超过15分钟的,视同放弃此次评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