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专家请注意:迟到15分钟将取消此次评标资格
发表时间:2023-10-13 17:13 来源: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对评标专家迟到的考核管理,根据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印发的《江苏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专家管理细则》第四章考核管理第二十一条,明确专家“迟到超过15分钟的,视同放弃此次评标资格”。请评标专家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出行方式,避免出现评标迟到的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评标专家迟到的考核管理,根据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印发的《江苏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专家管理细则》第四章考核管理第二十一条,明确专家“迟到超过15分钟的,视同放弃此次评标资格”。请评标专家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出行方式,避免出现评标迟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