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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请注意:迟到15分钟将取消此次评标资格

发表时间:2023-10-13 17:13   来源: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对评标专家迟到的考核管理,根据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印发的《江苏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专家管理细则》第四章考核管理第二十一条明确专家迟到超过15分钟的,视同放弃此次评标资格。请评标专家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出行方式,避免出现评标迟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