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专题 >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微快递” > 其他方/综合 >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变更应注意什么?

发表时间:2023-08-16 15:37   来源: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